「分享」谈二胡音乐的鉴赏—对音乐比赛所引起的争议之省思

  一、 前言   今年(2003年)十月十一日台北市立国乐团主办的2003台北市民族器乐大赛初赛<1>,于结果公布后引发了许多的争议及批评,尤其在网路上留言的讨论特别…

「分享」谈二胡音乐的鉴赏—对音乐比赛所引起的争议之省思

  一、 前言

  今年(2003年)十月十一日台北市立国乐团主办的2003台北市民族器乐大赛初赛<1>,于结果公布后引发了许多的争议及批评,尤其在网路上留言的讨论特别多,乐友踊跃表达自己的意见,有人批评,有人质疑比赛的公正性,有人发表对评审内容的看法,也有人对这些质疑与批评持不同的意见,在这民主多元化的时代,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除少部分人留言流于谩骂,这涉及个人道德修养,笔者不予置评外,对所有人发表的意见都予以尊重,因为那应该都是每个人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对于比赛里每位参赛者二胡演奏的鉴赏结果。

  然而,在看了网路留言的讨论后,也对于一些乐友的意见有了更多的思考,大部分乐友发表的意见都与评审有关,评审要做的是“音乐鉴赏”,对演奏者演奏的内容予以鉴别它的良窳,那么,如何鉴别?鉴定的内容包含哪些?有哪些因素是属于客观的标准?有哪些又是属于主观的认定呢?这些都需要我们仔细地思考!

  二、 网路上乐友对音乐鉴赏内容的看法与思考

  “…最夸张的是有一位xxx每回比赛都会比第一名的人,竟然会在这次初赛就被淘汰掉,实在太令人无法相信了…因为光他的音色就可以打死很多人了…”

  “依在下评审的经验,会把评分的项目大致规划以下数项:台风、音准、节奏、律动、乐曲处理、失误的数量、技巧等数大项。在下会把音色列在技巧与乐曲处理这两项下面,如果音色真的很好,会在技巧与乐曲处理这两项里面加分,所以光以音色来评输赢,也许有所偏颇。”

  “我在二十岁时多半以演奏者的技巧加以评鉴,到了三十岁以后,我觉得音色与意境的表现更重要。”<2>

  以上三则网路留言,同样提到音乐鉴赏的内容问题,三者所持立场都不一样。第一者所言“…因为光他的音色就可以打死很多人了…”,这样的看法好像是在比武过关,先比音色,过关的再比其他项目。第二者所言“…在下会把音色列在技巧与乐曲处理这两项下面,如果音色真的很好,会在技巧与乐曲处理这两项里面加分,所以光以音色来评输赢,也许有所偏颇。”他不赞同第一者,提出了另一种看法,将音色列在技巧与乐曲处理这两项下面,并认为它们比音色更重要。然而,第三者也不赞同,他认为音色与意境比技巧更为重要,另外,他倒是说明了三十岁时与二十岁时看法的不同。这些表示了他们对音色、技巧、乐曲处理、演奏意境等等,大都认为应该是音乐鉴赏的项目,然而,大家认定这些项目孰重孰轻,则较为分歧。但二胡音乐鉴赏的内容仅止于这些而已吗?并且,对于鉴赏的项目是否该排其优先顺序,而各个项目的价值认定是否该加以总和?如何总和?这些都存在许多疑问的!

  “不然请不懂国乐的人评好了,但是,是学音乐的,像是西乐之类的!?”

  “…叫一个西乐的来评也不错,反正好听的就是好听,耳朵是不会骗人的。 ”<3>

  一些乐友质疑评审评分的公正性,所以提出了以西乐界人士来担任评审的看法,但二胡音乐只是用“反正好听就是好听”来衡量吗?中国音乐美学不同于西洋音乐美学<4>,西乐界人士是否具备这样的“专业”,实在值得好好思考。简单举例来说,如果演奏一曲“秦腔主题随想曲”,凡是演奏b7这音,都应比平均律的b7音稍高,而要是西乐界人士来评审,他若不明了“秦腔”的特殊戏曲色彩,直觉上就只会认为这音是不准的了。

  三、 音乐鉴赏里的“客观标准”

  评审对于参赛者的演奏予以价值认定,评给分数决定名次,这当然是出于评审的主观认定,但在评审评定分数的过程中其评定的依据何在,这又脱离不了客观的标准,所谓“客观”,是集合众人的主观而成,当大众对于某一件事的主观认定趋于相近,甚至是一致时,它就成为一客观的标准,并且这客观的“标准”可为大多数的人接受并遵循。

  对于二胡音乐鉴赏的客观标准,包含了音准、节奏、音色、力度、速度、演奏技巧及台风<5>等,都为一般大众所注重,评审当然也必须予以重视,但除此外,容易为大众忽略的,尚有气息、乐曲地方风格色彩、手法等,这些在二胡演奏的专业上,是非常必要且应重视的。以下就各点来探讨:

  (一)音准

  二胡只有两条弦,既无品位,也无指板,在演奏上增加音准方面的困难,但反过来说,也因它没有指板与品位的特点,可以给演奏者增加在弦上各种变化的可能性,从而增加二胡的音乐表现力。在演奏上,音要准是基本的要求,但更深一层的思考,必须考虑音律的问题,一般而言,调性旋律适宜运用五度相生律,和声则以运用纯律的效果最为和谐,而在转调频繁,无调性音乐、全音音阶、十二音列的作品上,以平均律为佳。二胡是弓弦乐器,一般的调性旋律线条应运用五度相生律,特殊的运用十二音列、全音音阶的作品,可以平均律为主,而赵寒阳提出演奏分解和弦时,如空山鸟语的尾声运用1、3、5的分解和弦,应运用纯律<6>。这些都是在音准上必须同时注意的律制问题,除此之外,在一些具有戏曲或地方风格的曲目上,例如秦腔随想曲、郿鄠调、湘江乐…等,有一些音的音高要求并不在这三种律制里,必须依据其乐曲风格而有其特殊的音高标准。

  (二)节奏

  节奏在音乐中的作用就像盖房子用的梁柱一样,是必备的要素。节奏不稳就像随风飘荡、摇摇晃晃快倾倒的房子,所以演奏上节奏的稳定是非常重要的。

  将乐谱所记载的节奏准确地演奏是基本的要求,但我们除了追求节奏的精确外,更需注重节奏在音乐美感上的作用,乐谱上音符的时值只是作曲者对乐音长短的一种提示“符号”,究竟该如何演奏仍需配合音乐的感情和旋律的律动感而有所调整,这就有赖演奏者对各类音乐节奏律动的体验了。

  (三)音色

  “音色”这词是一借用视觉概念,化抽象为具象的用语,指的是声音的色彩,就像画家的调色板。音色应从两方面来探讨,一是发音的本质,这有赖于正确的发音技术,让二胡的琴弦做良好的振动而发出优美的音色。另一方面则是音色的运用,针对乐曲的内涵,运用各种不同的音色来演奏,丰富乐曲的表现力。这两方面都很重要,发音技术的先天不足,产生的音色表现平淡,便限制了运用音色变化的能力;反之,纵使有良好的发音技术可发出良好的声音质地,但不懂得变化音色来表现乐曲,那也会使音乐变得呆板而无味了。

  (四)音量、力度

  在乐谱上,常有标记表示音量大小的力度记号(pp —— ff ),而这些力度记号代表的意义并不是一个绝对的音量大小,而是一个相对的标准,所以演奏者是否具备足够的音量“宽度”,是他所能运用音量的变化来表现乐曲内容的重要因素。

  除了音量外,力度上的掌握也是一要项,许多人常误以为音量大力度就大,音量小力度就小,虽然在很多时候确是如此,但却不是通例,常有音量大却不见得力度大,音量小也不见得力度小的情况,这是演奏时必须要注意的。

  (五)速度

  演奏时需正确掌握乐曲的速度,乐谱上通常有标明速度的提示,虽然演奏者是音乐的二度创作,但偏离作曲者对速度的要求容易破坏作曲者原想表达的音乐内涵,故而演奏者应正确掌握乐曲的速度,并注意速度的稳定。而在乐曲上所标示改变速度的记号,如渐快、渐慢、突快、突慢等,演奏时应特别注意配合该处音乐情感的表达,而不是以等差或等比的方式来递增或递减速度而已。

  (六)演奏技巧

  良好的音乐表达需要依靠精湛的演奏技巧,例如右手运弓的稳定及快弓、唱弓、抛弓、跳弓、飞弓、击弓、连顿弓…等特殊弓法,左手换把及揉弦、吟弦、压弦、滑揉、滑音、垫指滑音…等技巧,都需藉著扎实而多量的练习才能掌握好,而能运用这些技巧来达成乐曲的要求,表现乐曲的内涵。

  (七)气息

  气息也就是演奏时呼吸的掌控,这与声乐演唱时呼吸换气相类似,二胡演奏虽是运用双手来演奏乐器,然而对于气息的控制却是非常重要且容易被学习者所忽略,它对于乐句分句的清晰、乐曲律动的掌握、重音的劲道、音乐意念的表达…等等,都是起关键作用的,良好的气息控制所演奏出来的音乐,可以牵引欣赏者的气息跟著音乐的律动而行,有助于演奏者音乐美感的传递与音乐意念的表达,所以,演奏时配合音乐内容作良好的气息控制是演奏者必须重视的。

  (八)乐曲风格

  每一首乐曲都具有其风格,这里要探讨的是特别具有地方性色彩或戏曲风格的部分,有大量的二胡乐曲是富有地方风味或引用戏曲素材的作品,例如描写江南水乡的“江南春色”、引用山东民间音乐风格的“一枝花”、河南地方性色彩的“河南小曲”、湖南花鼓戏风格的“湘江乐”…等,不胜枚举,这些乐曲风格的展现绝不只在乐谱所记的旋律上而已,必须赖于演奏者对这些地方性音乐色彩与戏曲风格有更深的认识与掌握,方能表现出乐曲的真正内涵。

  (九)演奏手法

  演奏手法的运用常与乐曲的风格有关,如江南丝竹、广东音乐、京剧音乐…等,都有其特殊的演奏手法,若是演奏以它们为素材的作品,就必须借鉴它的演奏手法,这样才能展现乐曲的特殊风味来,若是用错演奏手法,则乐曲的风味必然被改变,而发生张冠李戴的情形了。

  (十)台风

  我们说“演奏”,即是包含了“演”和“奏”两部分,音乐的表现是借由“奏”,而“演”即是在“奏”的同时,所有肢体动作的外在形象,外在形象须从“心”发出,与音乐形象相搭配,常在音乐比赛的场合看到有的参赛者表情动作呆若木鸡,也有的参赛者动作上“晃”得实在太夸张,这些都是不好的,即使在有围幕隔开的比赛,评审看不见参赛者的外在动作,参赛者仍必须自我要求,因为所有动作的发生,仍会影响到音乐的表现,“演”与“奏”是一个整体而不能相互切割的。

  以上十项是笔者认为在二胡音乐鉴赏上较具客观性的项目,虽说客观,仍有个人主观认定的差异,例如“音色”,每个人对二胡音色的喜好就不尽相同,但即使如此,这些仍是相对上在大家的认知差距较小的部分,所以将之列为“客观标准”的范畴。

  四、 音乐鉴赏里的“主观认定”

  对于乐曲的处理、音乐传达的情感、音乐的创造性等方面做音乐鉴赏时,主观的感受占有绝大部分,如同常言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音乐是演奏者透过演奏传达感情与思想,而将美感呈现,所以,音乐鉴赏的核心应是对于演奏者所演奏的音乐中,得到了多少的情感交流与思想表达,感受到如何的“美感”,但在这方面,由于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生活背景不同、个性不同、喜好不同、对情感的体验不同,所以必然审美观、价值观皆有差异,也因此每个人的演奏表达都不尽相同;相同的,对于同一个人同一次的演奏,也会带给评审有不同程度的感受。例如:演奏者拉奏“江河水”这首乐曲,我们都知道它是表现一个寡妇“哀伤”这方面的情感,但是每个人对“哀伤”的认知与感受都不太一样,这是一种差异,而评鉴者对演奏者所表达的情感,认为这样的情感表现能不能反映乐曲的内涵,又是另一种判断。在二胡教育家张韶所编著的《二胡广播教学讲座》中,就将“哀伤”的情感再细分为十五项<7>,但实际上要用语言文字来形容音乐的情感表现是很难完备的,我们很难去形容“江河水”表达的是哪一种的“哀伤”,而实际上它也不应只是哪一种“哀伤”而已。不过这里要说明的是,主观的感受认定仍具有其客观的基础,“江河水”基本上是表现哀伤、悲痛这方面的情绪,这便是大家对这首乐曲理解的客观基础。

  知名大提琴家马友友曾表示,他曾在一个婚礼中与另一个丧礼中,演出同一首“巴哈大提琴无伴奏组曲”,这说明了他在同一首乐曲中,可以做不同情感层面的表达,但是,胡琴的音乐美学却不同于此,在大多数的二胡乐曲上,并不像巴哈无伴奏组曲是“纯音乐”,这些二胡曲几乎皆有标题,是属于“标题音乐”,很多曲目还具有特定的内容,例如江河水、一枝花、新婚别、兰花花、满江红…等等,演奏这些曲目,必须透过对乐曲内容的深入了解,这“深入了解”不只是针对音乐旋律的本身,更包含了描写的故事内容、文学上的涵养、对民歌的了解、戏曲曲风的掌握…等等,所以要成为一位好的音乐鉴赏者,绝不只是有拉过一些曲目而已,对于乐曲内涵的深入了解是必备的基础,而不能只以“好听不好听”来做为鉴赏的价值判断标准。

  音乐演奏是属于二度创作,每个演奏者在学习的过程,必先经过模仿的阶段,不模仿难以学习到各样的乐曲处理经验与音乐美感的表现方式,但模仿的最终目的是要创造,演奏上的创造性是形成个人艺术风格的重要条件,创造性当然不是指要刻意与人不同,而是反应演奏者的音乐修养,学习越深越广,接触的层面越多,就越能进行再创造,所以,演奏者演奏的创造性,也必为音乐评鉴的内容了,也因为如此,作为评鉴者,应避免只以自己对乐曲的处理模式为评分范本,而忽视演奏者创造性的表达。

  五、 结论

  音乐鉴赏不论是客观标准的项目,或是主观认定的内容,都是相互影响而不能明确分割的,例如演奏时音不准容易破坏旋律的美感,进而影响音乐内涵的表达;节奏不稳会影响气息的控制,也影响乐曲的内在律动;音量力度的控制会同时影响音色,而音色也影响乐曲的情感展现…等等,所以,音乐演奏应以音乐的整体来鉴赏,太强调个别的项目都易造成偏颇,不论是客观标准的项目,或是主观认定的内容,都不过只是为音乐来“服务”而已,目的是为显示出音乐的核心价值——表达情感、思想与美感。

  在音乐的鉴赏上,允许大家有不同的见解,这是因为每个人在鉴赏时,各自的心态不同,艺术修养的深浅有别,生活情感的体验不一,故而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在音乐比赛里评审的结果与自己的看法不同时,若就大家不同的见解来互相讨论,了解他人不同的看法,相信大家都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经验,但若只是质疑评审的公正性或认为评审的鉴赏力有问题,这又未免太过武断,且画地自限妨碍自己的进步了。

  每个演奏者或欣赏者的审美观都是不能取代他人的,但培养好的音乐审美观是每位演奏者或欣赏者都应致力追求的,谈到“培养”或“追求”,表示了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每个人今日的审美观不代表明日依然不变,乐友在网路上的留言,认为自己三十岁时对音乐鉴赏的看法不同于二十岁时,正是说明了这样子的改变。

  最后,引用张玉明的一段话:“虽然说艺术上的深浅、好坏,是无法具体去衡量的,也不会有个标准的尺码。而实践会证实,好的总是会给他位置,不好的也是如此。”<8>

  所以,何苦太执著于个人一时的看法呢!

  六、 参考书目

  1. 赵寒阳。《二胡技法与名曲演奏提示》。北京市:华乐出版社,1999年。

  2. 葛瀚聪。《从胡琴谈审美与乐教》。台北市:文化大学,1995年。

  3. 张玉明。《二胡问题系列解答(一)158问》。台中市:易典实业有限公司, 1992年。

  4. 张韶编著。《二胡广播教学讲座》。上海市:上海音乐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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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次民族器乐大赛的比赛项目是二胡。

  <2> 见网站“吹鼓吹小站”,

  <3> 同注2。

  <4> 这里主要是指西方的古典音乐。

  <5> 此次比赛因参赛者与评审间有围幕隔开,故而台风应不致成为评审评定的内容。

  <6> 参考赵寒阳《二胡技法与名曲演奏提示》,页75。

  <7> 见该书第113页,这十五项的内容是哀诉、哀恸地、悲哀地、悲痛地、伤感地、悲哀伤感、悲观失望、悲愤交集、伤感多情、充满伤感、悲切、悲壮、凄楚、哭泣、痛苦地。

  <8> 张玉明,《二胡问题系列解答(一)158问》(台中市:易典实业有限公司,1992年),页113。

作者: 乐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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